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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石上流,明月松间照。
这是对大山深处最直观的写照。
晨起的行人在山间,能看到破晓时分的最后一轮月色,踱步在薄雾冥冥的山间,静听着脚底沙沙的声音,耳闻着技头叽喳的鸟鸣,呼一口清新冷冽的空气,似乎还能闻到空气里松柏的木香,会让身处其间的人,忘记一切喧嚣,独独沉醉这世外桃源般的化外之地。
嗖……一声弩响,直射向山间的田里,新收的玉米茬间,一只灰色的兔子刚蹦起来,瞬间仆倒。
“我操……厉害。”
包小三奔着,奔到了田间,提着一只被射中颈部,还在挣扎的野兔,回头向持弩的仇笛竖着大拇指。
“你太破坏风景了。”
耿宝磊看了得意的仇笛一眼,埋怨道,他刚刚想起一句什么诗来着。
“那你中午别吃啊。”
仇笛笑道。
“不能因为吃,就漠视小动物的生命嘛。”
耿宝磊辨道。
嗖,又是一弩,却是直直地射向耿宝磊身后的方向,仇笛顾不上说话,边追边拉弩绳,包小三见一只兔子屁股上扎着弩还在跑,着急地喊着,却见仇笛在奔跑着,端着弩嗖声又是一弩,片刻,他高高地拎着兔子耳朵喊着:
“哈,你们有口福了,秋后的兔子,是最肥的时候。”
哎,耿宝磊摇摇头,似乎耻与这两位为伍,包小三眦眉瞪眼训着他:“拿着。”
“我不拿,血淋淋。”
耿宝磊有点抗拒,实在不忍看到小动物垂死的眼神。
“那算了,中午我们吃兔子,你吃红薯啊。”
仇笛刺激道。
“那怎么可以?君子远庖厨,不等于君子光吃素啊。”
耿宝磊严肃地道。
“想吃你还说个屁。”
仇笛直扔着,耿宝磊哎哟声接住了,包小三趁势也放他手里,两人兴致高昂,往外蹿了几里地,从坡上一直钻到涧底,走到河边的时候,又窝着打了只兔子,掏了一窝鸟蛋,仇笛口哨声唤着,家里那几只小土狗闻声早撵过来了,围着准备洗兔子的仇笛汪汪乱叫。
看来没少干这事,耿宝磊远远地躺着,洗着手上的血迹,闻了闻,好腥的血味,仇笛却是捋着袖子已经干上了,剥着兔子皮,小刀子一划,内脏一扔,端得是麻利无比,四只土狗哄抢着,不一会儿,一只兔子就剩了血淋淋的一挂好肥的肉架。
“仇哥。”
包小三凑上来了,拿着手里的弩。
“一叫哥就没好事,想学这个?”
仇笛问。
“对呀,好拽啊。”
包小三羡慕地道。
“拉倒吧,这玩意武器级别的,根本出不了山,带这玩意进城。
罚款加拘留。”
仇笛道。
“不能吧,这么严重。”
包小三看着黑黝黝的,不起眼的弩架,又是好奇地问着仇笛道着:“仇哥,你爸是不是武林高手啊,大清早起来,我看他在练拳。”
“是退伍军人吧?”
耿宝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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