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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语太久没有出门,没想到现在宸恒国男子竟如此开放。
其实是林知语误会了,这男子并不是对林知语有意思,当然心里怎么想的我们就不知道了。
宸恒国最近有一个风俗,就是你若认为谁的才能比自己高,在书馆遇到时便可以主动要求付钱。
而被要求者若是同意则是表示尊重。
周围的人听了这男子主动要求都咬牙切齿被抢了先机。
先不说着这林知语确实有才能,单是她这身份,若是能与丞相府攀上些关系,那以后仕途便会平坦不少。
林知语听了这话有些愣,一时没反应过来。
此时掌柜的出言阻止,“这位公子真是不好意思,我们东家说了,这次林大小姐的账记在他身上。”
林知语看周围人和掌柜的都认为这事习以为常,便猜到这可能是什么她不懂的习俗,看来以后还得多多出门才是。
看林知语有些犹豫,掌柜的着急了,“林小姐您就收着吧,您今儿帮我这店买出来这么多书,合该是我们东家帮您付了。”
林知语听了这话只好答应,掌柜的帮林知语包起来书和所有东西,顺便还在自己账上送了林知语好一些东西。
众人见林知语应下了世子的要求难免有些失落,不过他们确实是不能和世子相比。
几日后,丞相府大小姐林知语过目不忘,冼砚阁初露锋芒,还被世子赏识一事传遍皇城。
林知语不知道众人都是怎么议论她的。
出了店门本来是想回家,但是想了想自己很久没有出门逛了,于是先让小厮拿了书本回府,自己则与莲华继续在街上逛。
“小姐你可真厉害!
你看那个童生最后灰溜溜地逃走的样子。
哈哈。”
莲华不知道林知语怎么突然变了性子,不过她觉得这样的小姐比之前更有魅力。
“胭脂!
上好的胭脂!
姑娘进来看看吧!”
莲华看着店铺里面那些艳丽的胭脂有些心动,但是林知语眼疾需要她照顾,而且莲华知道林知语对这些不感兴趣。
莲华恋恋不舍地看了两眼,她不想让林知语认为自己是不务正业的人。
不过莲华忘了,她们二人还都只是孩子,爱美是天性,没什么丢人的。
而且莲华比林知语还小了两岁。
林知语是不喜这些胭脂水粉的,但是她记得莲华喜欢。
而且林知语明显感觉在听到吆喝声后莲华的步子都慢了些。
“我们去买些胭脂吧。”
林知语开口说。
莲华十分惊讶,比刚刚在冼砚阁林知语与孙宇打赌的时候更震惊。
在她看来,赢了赌约对于林知语来说是小事一桩,但是林知语主动要求去买胭脂这件事可从来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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