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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勾早就习惯被人看不起,颇有些自我安慰的意思。
“就跟你想要去寻找神灵一样?”
“嗯,差不多吧。
不过我要承认,他达成目标的可能性更高,而我找到神灵的可能性则很低。”
勾勾这点上倒是很老实。
“原来人类的世界也这样。”
科玛的语气瞬间低沉下来,“我还以为离开山脉会有所不同。”
“你什么意思?”
勾勾很奇怪科玛的情绪变化。
“我跟随唐泰斯老爷从山脉出来,完全是被逼的。
有天唐泰斯老爷跟另外一个凶悍的女人突袭了我们的族群,杀了我们的同伴,压着我们当他的奴隶,还指挥一群侏儒掠夺了我们所有的粮食。
最后还让我们当炮灰去进攻一个蜥蜴人巢穴,让我们死伤惨重。”
科玛将林森在洛林山脉中干的好事大致说了出来。
勾勾还是第一次听这些事情,它惊讶的问道:“那你们干嘛还跟着他离开山脉?”
“快要到冬天了,没有粮食,大家都要死。
我必须带着剩下的同伴活下去。
而且我已经厌烦再呆在山脉里被各种其他族群欺负了,我想要到山脉外面来看看,也许能活下来也说不定。
至于仇恨什么的,我们都被欺负惯了。
虽然在庄园里我们还是被农夫们欺负,不过现在的生活比起在山脉里的好多了,至少我们不需要专门去找食物,只需要完成唐泰斯老爷安排的任务就好了。”
听完科玛的话,勾勾也点了点头说道:“唐泰斯老爷确实是个好人,他是所有贵族中唯一一个愿意接触我们地精的。
除他以外,不管是那些官吏还是骑士,看到我们地精就赶。”
科玛又跟着感叹几句后问道:“勾勾,你真的想要去找寻地精的神灵吗?”
“当然,我已经将这件事当成我毕生的事业。”
科玛犹豫了一会,最后坚定的说道:“那好吧,我决定支助你的事业。”
“啊!
真的吗?”
勾勾可谓是喜出望外,两只小眼睛就看向科玛背在肩膀上的口袋,那里面有一千多哗哗直响的金币呢。
但科玛却没有丝毫放下口袋的意思,他在自己腰间掏了掏,摸出不久前林森发的那一铜币薪水来,郑重的递给勾勾,“以后我每个月的薪水都用来资助你日后的冒险。”
看着科玛也大步离开,勾勾再看放在自己手里那可怜的铜板,气的破口大骂道:“你这头该死的地精!
太小气啦!”
地精大发明家就是这么气鼓鼓的回到林森的庄园,走到路口就看到十几个全副武装的矮人押送着大批的货物运了过来。
现在塞德城的人都知道,唐泰斯老爷已经是城里最大的矮人货物供应商,同时还负责帮矮人进行贸易采购,交易量现在是越来越大。
不过这次前来唐泰斯庄园的矮人却有些特殊,带队的洛伊恩.铁河可谓是林森的老朋友了,一见面就听他那大嗓门,“我的领主大人哦,听说你现在是塞德城里唯一的老爷了,哈哈哈…,这真是件非常好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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