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马匹的面罩中呼出炽热的白气,马蹄重重的落在雪地上咚咚作响。
沉默的骑士们夹着沉重的马槊跟在杜威身后,人马披甲,上下只露出两双眼睛。
暗淡的夜光下,慌乱的野蛮人们无法分辨对方倒地有多少人。
他们只是听到了马匹沉重的脚步声,纷乱如鼓。
“不!
!
!”
萨满转身,看到一名骑士的已经来到了自己十米之内!
“退开!
!”
萨满挥舞法杖,但杜威身上的盔甲光芒一闪,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御魔盔甲?!”
慌忙躲避的野蛮人与战马擦肩而过。
咚!
长槊贯穿萨满的身体,将他整个挑了起来,如同飘扬在马首前方的旗帜。
咚!
“啊!
!”
“@#¥#¥%!
!
!”
“不!
!”
“啊~~~”
骑士冲入松散的野蛮人人群中,标枪手和弓箭手还没来及瞄准,就已经被挂在了长槊上。
沉重的战马如同战车一般,将胆敢阻碍在前方的敌人撞倒。
随后数百斤的蹄子狠狠的踩踏上去,踩得野蛮人的血从五官中飚出。
十二名骑士穿透野蛮人人群,甩掉马槊上的尸体,在百米之外减速,调转马头,继续转头冲锋。
骑兵不能在敌人阵型中减慢速度,有野蛮人在慌乱中反应过来,将书中的长矛支起来。
但还没等长矛刺中骑士,骑士手中两米多长的马槊就已经将他挑起。
杜威带着骑士在野蛮人人群中纵横,用马槊再次刺穿一个野蛮人的胸口之后,杜威顺势放开马槊,从背后抽出长剑。
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向公爵推荐了马镫和马鞍,直到今日,帝国几乎所有的骑兵都已经配备了这两样东西。
面对松散的队形,每一个骑兵都是一支能刺穿敌人的利刃!
杜威俯身挥舞长剑。
噗嗤!
一颗头颅高高飞起。
“杀!
!
!”
(男女主身心干净,1V1)他第一眼见到梁薄荷,就贪恋她的美色想占为己有。薄荷薄荷!一念到她名字,宗政北任何时候都会略感肝疼。佣兵之王的他虽贵为宗政家亿万太子爷身份,可自从搬到她家隔壁,便再也不想走开,索性找个理由将她纳入麾下!...
一个男人,五年前,老婆跟人跑了,留下一个女儿,自己出了车祸后神秘失踪五年后,他回到这个城市,在影视城开了家小吃店,蛋炒饭199元一碗,明星来了,态度不好,那就爱吃不吃,吃了不过瘾,还想要?不卖!作为一名厨神,个性很重要...
身为亡国妖姬的女儿,姜宓有两个长处,一是她运气特别好,二是她聪明。凭着这两点,在这个征战不休的五代十国时期,姜娆不但在闺秀中混得如鱼得水,便是那个藏身在她家国中的强国枭雄,那个号称第一公子的宋国军师,所谓智计无双的天才,居然也暗恋上了她...
今生,你赐我一剑穿胸。来世,我还你生不如死。小郡主拼得一身刮,敢把皇帝拉下马。石榴裙下,桃花扇底,青梅煮酒美人谋宝剑锋底,羽扇纶巾,运筹帷幄英雄计,看小白兔如何调戏大灰狼。(半面妆完结,请大家继续支持我的新书异世嫡女腹黑王爷太妖魅)...
魔三国是幽灵机师写的穿越重生类小说这是和历史记载中完全不同的时代。这是属于英雄和强者的时代。和你们比起来,或许我真的什么都不算。但是对不起,我还是要抢你们的戏。↑所以说这本书是不是不该分到历史里?...
阴差阳错的穿越到异界,不幸的却成为了一座斗兽场最底层的斗士,与野兽搏斗,换取生存的一点点口粮,金手指虽有,无奈,光是启动能源便耗费了一年的时间才完成还好,金手指很给力,厚积薄发,不但能够学习到各种技能,更能让他穿越到前世不同的影视小说位面,虽不能一步登天,却能一点点的积累成为强者的底蕴,为他勾勒出一段精彩纷呈的异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