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清明扫墓(第2页)

这可捅到马蜂窝了,林忠大怒了。

“老四,你听听,有这么跟哥嫂说话的吗,你也不管管你家婆娘,一天竟挑事。”

林权听了大哥的话,对着王氏说道:“你就少说两句吧,爹娘还看着呢。”

林忠对这个四弟媳越发不满,但也不跟妇人一般见识。

催促着林孝跟林权赶紧把坟边的杂草处理了。

林权听了带着林风和林海就动上手了,可林孝腿才刚好,能自己爬上山,已经累的不行了,林梅不让林孝动手,带着山子拿起镰刀就割起了草。

大家都知道林孝腿上有伤,对林梅不让其操劳没啥意见。

可林青一个大男子揣着双手站一边看着,王氏有些看不下去了。

“我说大侄子,你可是林家长房长子,往年来的晚没遇上也就罢了,今年这么早来,不是来当孝子贤孙么,站一旁干看着干啥。”

林张氏见王氏用她刚说的“孝子贤孙”

,来埋汰人,有心争论,可见林忠一直盯着她,便转过头不再理会,拿出纸钱跟着柳氏一张张整理开。

林青是个脸皮厚的,压根不理会小婶子说的,站在一旁一动不动。

人多力量大,半柱香的时辰,坟边的杂草早已处理完毕。

按习俗,自家带的祭品,祭过祖后,要当着祖宗的面把祭品吃完,才能回家。

这也算跟祖宗吃个团圆饭的意思。

可有兄弟分家的,如林家三兄弟的情况,就各带各的,代表自己的心意,吃的时候,也是各家吃各家带的。

何况像林梅家还不一样,林梅家不仅要带祖宗祭品,还得给已故的吴氏准备一份,所以林梅特意煮了一只鸡,这算单独孝敬吴氏的。

大房的人见林梅从筐里拿了一只肥鸡,眼睛都亮了,结果林梅一个转身走着吴氏的坟前摆上。

林忠气的嘴角抽了抽。

祭祖完毕,林青跑去跟林梅说:“梅子妹妹,你想的真周到,我都好久没吃鸡了,这味闻着真香,分表哥一点呗。”

林梅还跪在坟前烧纸钱,说道:“这有啥的,大表哥既然想吃,就跟我娘磕个头呗。”

按理说林青是晚辈,吴氏是她二婶,磕个头也是应当的,但为了吃块肉,就要磕头,林张氏却不干了,而且她还没死呢,自已的亲儿子跑去跟别人磕头当孝子算怎么回事。

上前揪着林青的耳朵就开骂:“老娘还没死呢,你倒殷勤,跑去给别的女人磕头,也不怕别人看见还以为那才是你亲娘呢。”

这话严重,不清楚的情况的,还以为吴氏是林忠的妾呢,这话可对吴氏是大不敬,更何况还当着林孝一家人的面说的。

“张桂花,你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林孝呵斥道。

~~~~~~~~~~~~

感谢“之血翼”

,“无聊来看看就走”

,“flrisefly”

,“梓余的诗”

,“跳到锅里去”

,“秋秋”

几位书友的推荐票,??????,以及更多收藏《贤妻威武》的书友们。

今日加更一章。

轻音??,鞠躬??♀?!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不能说的秘密

不能说的秘密

我十四岁那年她才24岁,仅比我大十岁...

美味的神话

美味的神话

厨师比任何人都会用刀,但是厨师杀人不用刀。至尊的美味,极品的享受,在这美味的神话前,不管你是明星政客,还是总裁,商人,就算你是一国之君,也要在我的菜刀下俯首称臣,成为美味的奴隶!用最极品的食材,选最精绝的食谱,采用最传奇的搭配。喝最烈的酒,吃最香的肉,谈最美的女朋友,人生快意,纵横世界。人生苦短?那更需及时行乐,哪怕是短暂的人生,也要浓墨重彩的演绎出一段美味的神话。本大厨会一路切下去,砍下去,剁下去,绝不反悔!(非新人作者,有百万字完本书,从未太监,有据可查,放心收藏,谢谢!)...

非你不可,总裁狂宠冷魅妻

非你不可,总裁狂宠冷魅妻

L市第一美女顾生媚独自带孩子生活,而名义上的丈夫却绯闻满天飞,直到某天她撞上了号称世界第一总裁的某人,本想诚心诚意赔偿,却不想非礼潜规则欲擒故纵一系列腹黑招数接踵而至最后,某人搂住她的腰听说女人说不要就是要,你就从我了吧!顾生媚却把头一扭,千娇百媚,万种风情我是总裁杀手,CEO排队排到太平洋,不过看在孩子份上,就收了你呗...

末世菜鸟重生记

末世菜鸟重生记

季月尧发誓,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那天绝对不要边看书边走路了因为那完全是作死行为!!!这是一个悲剧的穿越故事,小说里都说穿越是到古代做王妃,为毛她是穿越到末世当炮灰?!好吧,别人穿越到末世都是金手指大开,为毛到她这里却连身体都无法适应末世环境?!弱到爆???这却也还是一篇女强故事,在末世无亲无故的她,在...

佛系科技

佛系科技

是的,这又是一部关于科技畅想的小说这一天,当走出乡村的王宇飞被问及他的人生目标是什么时,少年很果断的回答道我想靠自己的本事,每顿都能有肉吃!这是一个热爱小动物的少年,被注射超脑药剂之后的成长史。PS新书重写九九已在起点中文网独家发布,期待跟众书友再续前缘!...

逍遥兵王俏总裁

逍遥兵王俏总裁

最强兵王回归都市,化身美女校花的贴身保镖,脚踢恶少,完虐恶霸,坐拥美女无数,从此开启了他的妖孽人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